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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楚瑛


壹、 引言

學前幼兒對於「偷」跟「拿」之間的差別並不清楚,
但很多的常規和社會行為得慢慢建立,且適時的處理可避免相處時的誤會。


貳、 故事情境

情境一

妮妮已經四歲了,媽媽送他到幼稚園上學已經兩個月了,
這兩天媽媽常常在妮妮的小書包中發現不是屬於妮妮的貼紙或是可愛的小玩具。
媽媽覺得很奇怪,問妮妮說是誰給他的,
妮妮也是一臉無辜的說:「是在地上撿到,覺得很可愛就放到書包裡面」。
媽媽到了學校問老師,
老師也說最近這兩天有注意到妮妮常常把同學的鉛筆或是可愛的小玩具放到自己的書包中。
每次問就會說是地上撿到,或是桌子上看到的。
第一次發現的時候已經跟妮妮解釋這是其他小朋友的東西,
不可以沒有經過別人同意不可以拿,但是妮妮似乎還是不太懂。

情境二

媽媽牽著三歲的承承到商店裡面,買了一堆的日常用品,
結完帳之後準備要回家,到了門口,
才發現承承手上正拿著一隻棒棒糖。
「唉呀!承承你手上怎麼多了一隻糖果阿?」
媽媽嚇了一跳,心想一定是剛剛沒有注意的時候,承承看到想要隨手就拿走的。
媽媽趕快帶著承承回到商店裡面,還回了承承拿走的糖果。
同時也告訴承承:
「我們到商店買東西,要付錢錢喔!不可以隨便拿走,知道嗎?」
承承可愛的小臉,露出了似懂非懂的微笑。


參、 原因分析

幼兒發生偷竊行為最常見的動機:

一、單純只是慾望想要、同時也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正確的。

二、缺乏物權概念

三到四歲的幼兒還缺少物權的概念,分不清楚「偷」跟「拿」的差別,
以致於不了解拿取他人物品,必須取得所有者同意這樣的道理。

三、渴望成為同儕之間最受注目的焦點

希望別人可以注意他,以贏得愛和重視。
倘若他沒有辦法以正面或者是其他有用的方式達到這樣的目的。
他可能就會想要嘗試其他的辦法。
而「未經他人同意就拿取」就有可能成為達成他的目的的方法之一。

四、受到外界的影響所造成

不完整的家庭,讓幼兒為了求生存不得不偷竊來解決生活。
這樣的問題就應該由社工單位介入處理。

肆、 建議

一. 父母心態上的調整

學前幼兒常常沒有物權的概念,所以看到新奇好玩的東西,
就想要納為己有,而家長也應該要了解,此時的幼兒或許還沒有偷的概念,
所以也不需要太多著急或是緊張。
同時也應該正視幼兒沒有經過他人同意就拿取他人物品這一件事情。
幼兒物權概念的培養是社會化的過程,
尊重他人物權概念的能力,會與年齡成正比的成長。

(一)教導物權的觀念

孩子霸道,不懂得尊重別人的物權,會父母覺得擔心,
但是根據行為學派的理論,任何的社會行為都是可以藉由學習而得到。
所以,除了父母應該矯正幼兒不當的偏差行為之外,
更重要的是要防止幼兒的壞習慣出現。 

(二) 建立幼兒的所有權概念

不要強迫孩子把玩具送給別人,但是,可以鼓勵他借玩具給其他幼兒
,讓孩子漸漸了解人我相互之間的關聯。
當孩子知道對方玩過玩具以後會還給他,
他自然會主動和別人分享喜歡的玩具,並且感到快樂。
在家裡,父母不妨給孩子一個可以放他自己東西的抽屜、柜子等,
確立他的所有權。

(三)成為幼兒的好楷模  

生活上的一些細節、習慣,大人也要隨時的注意,
以身作則地養成尊重幼兒物權的習慣,
例如:拿取幼兒的東西,要先徵得他的同意,這樣會比怒罵和責罵更有說服力。
此外,養成物品用完就要物歸原位的習慣,也是一種對於物權的尊重。 

(四)了解必須尊重他人

我們總是期望孩子的行為表現符合社會要求︰
不自私自利、懂得尊重別人、有恢弘的氣度…… 。
這些行為表現卻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養成的,
也不是光憑言教就能建立,在孩子小時候就應該從生活上的瑣事著手,
一點一滴地幫助他們累積習慣。

二、解決策略

(一)立足平等的關愛

幼兒在意的不是平等、一視同仁的物質關懷,而是父母給予平等的關愛。
因此,父母爲孩子添購物品的時候,不一定要介意給每一個孩子的東西都一樣,
只要清楚的知道年齡的差別,或是需要的不同,
所以,你沒有姐姐用的那種課本或是作業簿等,但是等長大自然就會有。
孩子會從你諄諄的話語中,體會出那份唯一的關愛。
  

(二) 如何建立物權概念

1.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

通常幼兒拿走或是毀損別人的東西,有可能是因為好奇,
此時,父母應該趁機灌輸孩子,輪流、借用的觀念。
告訴他:「當長針走到五的時候,你才可以完這一些拼圖,現在先給弟弟玩。」
或是「那是姐姐的彩色筆,你要先問姐姐愿不願意借給你!」
 
2.訂定規矩──什麼東西不能動

鼓勵孩子想要什麼要先詢問大人講,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別人家裡,
什麼東西是可以拿的,什麼是不可以的。
最基本的規矩是︰「想要什麼,在拿起來之前,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

3.讓孩子知道凡事要商量

孩子還小,也許不會了解為什麼看到喜歡的東西不能拿,
這時候家長可以回應他們:「如果你有想要的東西,可以告訴媽媽,讓我看看可不可以。」
讓親子之間,可以有“談”和“商量”的餘地。

4.明白『偷』與『借』的差别

父母必須讓孩子了解借與偷之間的差別,以及兩者之間不一樣的後果,
當你對孩子說不可以偷別人的東西,
讓他了解偷是不對的行為,也是不允許的。

5.為拿(偷)東西付出代價

為了幫助孩子了解,隨意拿人家東西是不對的行為,是需付出代價的。
當孩子有不當行為時,父母可以罰他做一些額外的工作,
或是要他放棄一樣他很珍愛的物品,
讓他同樣感到失去喜愛東西的痛苦感受。

6.物歸原主

孩子拿(偷)了别人的東西,還要自己歸還;
如果有必要,父母可以陪同孩子一起去。

7.學習分享

當家中另一個新生兒出生的時候,正是大孩子學習分享的最佳時間,
父母可以請大孩子幫小弟弟(小妹妹)拿奶瓶、遞尿布或是說故事,
賦予責任感或和使命感,讓他跨過成長的門檻。

8.重承諾

  處理孩子搶奪別人東西時,父母千萬不要使用哄騙的模式。
如隨口承諾︰「你先把東西還給別人,以後媽媽再買給你。」
說完也就忘了,孩子一旦有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

9.有效的親子關係

  良好的親子對話是很重要的,借著溝通可了解孩子內心的想法,
並鼓勵他說出生活中所發生的大小事,便可提早防範許多理念上的偏差或不良的行為。

10.了解動機適當處理

父母若發現孩子拿(偷)別人東西時,應先了解其動機,再做適當的處理。
父母可以責罵他,處罰他。但是不要忘記了孩子也有自尊心,
需選擇適當的地點和場合。父母若是可以尊重孩子,孩子就會學會尊重自己和他人。

(三)幼稚園的配合

幼稚園的老師應該先讓幼兒對園裡的環境、朋友和一切事物有安全感,
他才能輕鬆溫和地與他人一起分享、遊戲。
老師也可設計單元課程,讓幼兒把家裡的玩具帶來介紹給大家,或安排交換玩的活動。
幼稚園裡的器材設備不足時,老師必須教導幼兒學習忍耐、等待和輪流,
同時也應該事先衡量、安排適當人數,使每個人都有機會輪流使用。


伍、 反思性問題

一、如果幼兒對於不是自己的東西,在告誡了一段時間之後,
就又故態復萌,這時候您會如何處理?避免這樣的情形再度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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